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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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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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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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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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国药准字H2019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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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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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果不明显时,改用2%制剂,一次1滴,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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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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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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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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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下列局部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角膜着色,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 2.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变者时,偶可发生黄斑部水肿﹑浑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 3.偶见下列全身不良反应:心率减慢﹑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 4.罕见不良反应: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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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心率。 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滞剂过敏者。 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 9.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0.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11.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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