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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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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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支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125-0.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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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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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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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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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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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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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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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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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滴眼后有局部刺激感和(或)结膜囊分泌物增多,一般在继续用药过程中症状会减退或消失。极少数特异性过敏体质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结膜、眼睑充血和严重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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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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