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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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主要成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来源于用人用破伤风疫苗免疫的供血浆者采集的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血浆。 2、主要辅料:葡萄糖,30-50g/L。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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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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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3090 |
国药准字H200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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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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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供臀部肌内注射,不需作皮试,不得用作静脉注射。用量:1.预防剂量:儿童、成人一次用量250IU。创面严重或创面污染严重者可加倍。2.参考治疗剂量:3000~6000IU,尽快用完,可多点注射。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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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有过敏史者或有其它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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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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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从1984年至1994年4月建立的一项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疗效的流行病学记录,在为期3个月的756项实验结果中有749名孕妇先后系统服用阿昔洛韦,其对婴儿的致畸作用近似于普通人群。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证明阿昔洛韦对孕妇和胎儿是完全的。只有当阿昔洛韦对胎儿的治疗作用远大于其风险时才可以考虑服用阿昔洛韦。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其血药浓度的0.6~4.1倍。当哺乳期妇女服药剂量达到每天0.3mg/kg时将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只有在必需情况下,哺乳期妇女才可使用阿昔洛韦。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年用药:目前尚无充分的研究资料表明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与年轻人的用药有明显不同。一般情况来说,老年人用药应小心谨慎,选择低剂量的有效服药范围,尽量降低因增加服药次数而造成的肾功能减退或其他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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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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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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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作被动免疫的同时,可使用吸附破伤风疫苗进行自动免疫,但注射部位和用具应分开;2.制品应为澄清或可带乳光液体,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若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以及西林瓶有裂纹、过期失效等情况,均不得使用。3.开瓶后,制品应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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