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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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福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葡萄糖酸钙0.3g,维生素D,0.0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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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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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182 |
国药准字H5002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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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维生素D和钙质缺乏症。亦可用于儿童、孕妇与肺结核患者的钙质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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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45g(2粒),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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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1.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2.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3.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0万~60万单位,小儿每日20万~40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4.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①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②骨痛、肌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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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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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钙剂,但用法用量应遵医嘱。目前尚无钙剂对胎儿影响的动物和人体实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维生素D制剂。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应注意剂量调整。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儿童用药: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血清钙和磷浓度的乘积【Ca】X【P】」(mg/dl)不得大于58。儿童长期应用维生素D,每日1800单位后,可致生长停滞。老年用药:老年人可能由于活性维生素D即维生素D:分泌减少,肠道对钙的吸收降低,故口服剂量应相应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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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维生素D和钙质缺乏症。亦可用于儿童、孕妇与肺结核患者的钙质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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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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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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