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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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木香、厚朴(姜制)、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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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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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685 |
国药准字Z2005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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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视疲劳、视力减退、青少年假性近视、轻度近视、眼干、眼涩、眼胀、眼痒、迎风流泪、飞蚊症、老花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眼底病变、近视、远视、散光、弱视、斜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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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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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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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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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视疲劳、视力减退、青少年假性近视、轻度近视、眼干、眼涩、眼胀、眼痒、迎风流泪、飞蚊症、老花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眼底病变、近视、远视、散光、弱视、斜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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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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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 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