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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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辅料为玻璃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5%)。 化学名称:(-)-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 分子量:4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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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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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448 |
国药准字H2006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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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咳痰、肌肉酸痛、关节疼痛、乏力、食欲不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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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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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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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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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咳痰、肌肉酸痛、关节疼痛、乏力、食欲不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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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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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宜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