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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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400(0.4%)和丙二醇(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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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AlconLaboratorie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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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448 |
H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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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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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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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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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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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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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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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滴眼用;2.如发生溶液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为避免污染,请勿接触滴嘴;4.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眼痛·视力变化·眼睛红肿刺痛加剧或持续72小时以上5.用后请盖好瓶盖;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误服请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