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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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巴胆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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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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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928 |
国药准字H10950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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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用于人工晶体植入,白内障摘除,角膜移植等需要缩瞳的眼科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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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前房内注射。一次0.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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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禁用于闭角青光眼。禁用于心脏病及支气管哮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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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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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用于人工晶体植入,白内障摘除,角膜移植等需要缩瞳的眼科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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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拟胆碱药,能直接作用于瞳孔括约肌产生缩瞳作用,同时还有抗胆碱酯酶间接作用,故缩瞳时间较长。眼科手术中前房注射本品2秒钟后,瞳孔即开始缩小,为快速强效缩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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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忌口服、肌内及静脉注射。 2.本品为灭菌水溶液,启开后一次使用,不得再次使用,以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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