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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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a,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 分子式:C23H30O6 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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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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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28 |
国药准字H4402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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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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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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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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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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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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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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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并能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与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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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