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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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化学名称:2-(二乙胺基)乙基-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酯盐酸盐。 分子式:C17H28N2O3·HCl 分子量:3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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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SantenPharmaceuticalCo.,Ltd.NotoPl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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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28 |
国药准字HJ2021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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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缓解眼部刺激症状、减轻眼部疼痛、治疗眼部炎症、预防眼部感染、改善眼部干涩、促进眼部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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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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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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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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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缓解眼部刺激症状、减轻眼部疼痛、治疗眼部炎症、预防眼部感染、改善眼部干涩、促进眼部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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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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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注意事项】1.不可单纯作为痛剂使用,不可用作注射剂使用。2.使用时:(1)忌频繁使用(有可能引发角膜损伤等不良反应)·(2)为了防止药液污染,滴眼时要注意避免容器前部直接接触眼部。(3)使用时,应废弃最初的1~2滴(为去除开封时的容器碎片)。(4)本品不含防止二次污染的防腐剂,为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制剂,故应废弃使用后残留的液体。(5)铝箔袋包装开封后,在冰箱内(2~8℃)保存,并在12个月内使用,请先使用开封后铝箔袋内的产品。3.其他注意事项:勿将本品交给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