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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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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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天药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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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28 |
国药准字H2202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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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牙周炎、冠周炎、口腔溃疡、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慢性牙周炎急性发作、口腔黏膜溃疡、口腔颌面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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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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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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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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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牙周炎、冠周炎、口腔溃疡、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慢性牙周炎急性发作、口腔黏膜溃疡、口腔颌面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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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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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