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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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亮菌甲素。 |
拉米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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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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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28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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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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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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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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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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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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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促进胆汁分泌,松弛胆管末端括约肌,也能降低十二指肠的紧张度,从而对胆道系统压力起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胆汁顺利进入十二指肠。由于胆汁流量增加,有可能将小结石、细菌及其代谢物、炎性渗出物等冲洗出胆道,从而有减轻或消除疼痛和炎症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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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发生形状改变禁止使用。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