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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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亮菌甲素。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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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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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28 |
国药准字H2005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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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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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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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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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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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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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促进胆汁分泌,松弛胆管末端括约肌,也能降低十二指肠的紧张度,从而对胆道系统压力起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胆汁顺利进入十二指肠。由于胆汁流量增加,有可能将小结石、细菌及其代谢物、炎性渗出物等冲洗出胆道,从而有减轻或消除疼痛和炎症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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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发生形状改变禁止使用。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