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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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托品。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法莫替丁。其化学名称为:3-[[[2-[(二氨基亚甲基)氨基]-4-噻唑基]甲基]硫代]-N-氨磺酰基丙脒。分子式:C8H15N7O2S3,分子量:3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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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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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797 |
国药准字H20041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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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适用于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黏膜病变,反流性食管炎以及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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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0.3mg-0.6mg(1片-2片),一日3次。极量每次1mg(3片),一日3mg(10片)。 |
咀嚼后咽下。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片),一日2次,早、晚餐后或睡前服。4~6周为一疗程。溃疡愈合后的维持量减半。反流性食管炎用量及疗程应根据病情或遵医嘱。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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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及孕妇、乳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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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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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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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适用于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黏膜病变,反流性食管炎以及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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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本品为组胺H2受体拮抗剂。对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有抑制作用。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以一日2次、一次20mg的剂量给予本品1~2个月,对血液中促胃泌素值无影响。正常人、消化性溃疡患者以一日2次、一次20mg的剂量给予本品4周,对血液中泌乳素、促性腺激素和性激素水平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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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
1.肝功能不全患者及小儿应慎用。2.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如果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每日口服剂量应降至20mg,晚上服用。3.疑为胃部肿瘤的患者,必须先排除胃部恶性瘤,才可以使用本品。4.本品无抗雄激素作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6.婴幼儿慎用。7.老年患者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或有潜在心脏疾病或患有高血压等,应根据老年患者的体质确定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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