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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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陈皮、生姜、法半夏、青皮、苦杏仁、麻黄、紫苏叶、五味子、桑白皮、炙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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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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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72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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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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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照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每日二次。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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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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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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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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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毫克/千克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次不超过100毫克,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推荐哺乳期间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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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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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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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阴虚干咳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