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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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 |
本品含醋硝香豆素(C19H15NO6)。 分子式:C19H15NO6 分子量:35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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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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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537 |
国药准字H3102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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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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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①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1片),每日3次~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0片)。②心绞痛:开始时5mg~10mg(半片~1片),每日3次~4次,每3日可增加10mg~20mg(1片~2片),可渐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③心律失常:每日10mg~30mg(1片~3片),日服3次~4次。饭前、睡前服用。④心肌梗死:每日30mg~240mg(3片~24片),日服2次~3次。⑤肥厚型心肌病:10mg~20mg(1片~2片),每日3次~4次。按需要及 |
口服第一日4~8mg,分次服用,第二日为2~4mg; 维持量:一日2.5~5mg,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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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①支气管哮喘。②心源性休克。③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④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⑤窦性心动过缓。 |
禁用于有出血倾向者、胃肠道潰疡、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分娩或手术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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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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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分娩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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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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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小);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本品系双香豆素的合成代用品,化学结构与维生素K相似,与维生素K发生竞争性拮抗,妨碍后者的利用,使肝脏中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II、Ⅶ、Ⅸ、Ⅹ的合成受阻。是双香豆素类中抗凝效力最强的口服抗凝药。作用较双香豆素快,但维持时间较短。对已合成的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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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深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妊娠期给药可造成胎儿内出血或死胎;应用于妊娠最初3个月,有致胎儿畸形可能;产前服用可致新生儿或胎儿内出血和分娩流血过多。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遗传性易栓症需抗凝的妊娠妇女最好选用肝素,遗传性易栓症者需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作长期抗凝维持; 2.本品能经乳腺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可致婴幼儿低凝血酶原血症; 3.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恶病质、结缔组织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热、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重度营养不良、维生素C或K缺乏、胰腺疾病、口炎性腹泻、近期放射治疗后、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病、各种血液病、活动性消化性潰疡、潰疡性结肠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肾功能不全等; 4.治疗期间应避免任何组织创伤,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及大便潜血和尿隐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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