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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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 |
阿托伐他汀钙,化学名称为:[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胺基)羰基]-1H-吡咯-1-庚酸钙盐(2:1)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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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瑞制药有限公司(原兴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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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537 |
国药准字H2019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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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周围血管病、混合型高脂血症、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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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①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1片),每日3次~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0片)。②心绞痛:开始时5mg~10mg(半片~1片),每日3次~4次,每3日可增加10mg~20mg(1片~2片),可渐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③心律失常:每日10mg~30mg(1片~3片),日服3次~4次。饭前、睡前服用。④心肌梗死:每日30mg~240mg(3片~24片),日服2次~3次。⑤肥厚型心肌病:10mg~20mg(1片~2片),每日3次~4次。按需要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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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①支气管哮喘。②心源性休克。③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④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⑤窦性心动过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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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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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①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②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③劳力型心绞痛。④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⑤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⑥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⑦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周围血管病、混合型高脂血症、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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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小);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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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深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 |
肝脏影响开始治疗前应做肝功检查并定期复查。患者出现任何提示有肝脏损害的症状或体征时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应加以监测直至恢复正常。如果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建议减低剂量或停用立普妥(见【不良反应】)。过量饮酒和/或曾有肝疾病史患者慎用本品。骨骼肌影响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在罕见情况下,阿托伐他汀可能影响骨骼肌,引起肌痛、肌炎和肌病,可能进展为威胁生命的横纹肌溶解症,表现为CPK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以上)、肌球蛋白血症和肌球蛋白尿,导致肾衰。治疗前阿托伐他汀慎用于易感横纹肌溶解症的患者。下列情况应在治疗前测定CPK:——肾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低下——个人或家族遗传性肌病史——既往他汀或贝特类药物肌损伤史——既往肝病史和/或大量饮酒——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根据是否存在其他横纹肌溶解症易感因素,来判断该项检查的必要性。在上述情况下,应权衡治疗危险.治疗获益比,推荐进行临床监测。若基线CPK水平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肌酸磷酸激酶测定剧烈运动或存在任何可能使CPK增加的因素时,不应测定CPK,这会使结果解释发生困难。如CPK基线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于5—7天内复查以核实结果。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迅速报告肌痛、抽筋或无力(尤当伴有不适或发热时)。——若正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测定CPK。一旦发现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终止治疗。——如果肌肉症状严重,引起13常不适,即使CPK水平<5倍正常上限,也应考虑终止治疗。——若症状缓解,CPK水平恢复正常,在密切监测下,可重新使用阿托伐他汀或换用另一类他汀,应从最小剂量开始。——如临床上发生CPK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0倍或确诊/疑诊横纹肌溶解症时,必须停用阿托伐他汀。阿托伐他汀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的危险性如:环孢菌素,红霉素,克拉霉素,依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烟酸,吉非贝齐,其他纤维酸衍生物或HIV蛋白酶抑制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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