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化痰,祛风和胃。用于痰浊阻肺,胃失和降,咳嗽、呕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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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陈皮、蛇胆汁。 |
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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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ChiesiFarmaceutici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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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721 |
H201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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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化痰,祛风和胃。用于痰浊阻肺,胃失和降,咳嗽、呕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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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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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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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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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化痰,祛风和胃。用于痰浊阻肺,胃失和降,咳嗽、呕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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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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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