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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得维
(非洛地平缓释片)

康宝得维 (非洛地平缓释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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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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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得维
(非洛地平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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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康宝得维
(非洛地平缓释片)
康宝得维 (非洛地平缓释片)
非诺贝特片
非诺贝特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为4-(2,3-二氯苯基)-1,4-二氢-2,6-二甲基-3,5-吡啶二羧基乙基甲基酯;4-(2,3-二氯苯基)-1,4-二氢-2,6-二甲基-3,5-吡啶二羧酸乙基甲基酯。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化学名称: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分子式: C20H21CLO4分子量:360.84

生产企业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79

国药准字H320229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用法用量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副作用

对非洛地平及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失代偿性心衰、急性心肌梗死、非稳定性型心绞痛患者及妊娠妇女。

1.发生率约有2%-15%。 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3.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5.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 6.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7.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药理作用

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生态圈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常见(>=1%):神经系统:头痛。皮肤:潮红。血管:周围性水肿。少见(>=1‰,<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悸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消化系统:恶心,腹痛。皮肤:皮疹,瘙痒。一般情况:疲劳。罕见(<1‰,>=1/10000):心血管系统:晕厥消化系统:呕吐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皮肤:荨麻疹非常罕见(<1/10000)。消化系统:齿龈增生,牙龈炎。肝脏:肝药酶增加。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泌尿系统:尿频一般情况:过敏反应如:血管水肿、发热象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生态圈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常见(>=1%):神经系统:头痛皮肤:潮红血管:周围性水肿少见(>=1‰,<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悸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消化系统:恶心,腹痛皮肤:皮疹,瘙痒一般情况:疲劳罕见(<1‰,>=1/10000):心血管系统:晕厥。消化系统:呕吐。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皮肤:荨麻疹。非常罕见(<1/10000)。消化系统:齿龈增生,牙龈炎。肝脏:肝药酶增加。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泌尿系统:尿频。一般情况:过敏反应如:血管水肿、发热。

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阻滞剂合用时。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 2.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功能试验; 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