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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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山药、薏苡仁、大枣、山楂、白扁、豆麦芽、菜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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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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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90 |
国药准字B2004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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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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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口服,一次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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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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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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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糖尿病患儿禁服。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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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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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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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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