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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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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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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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67 |
国药准字H530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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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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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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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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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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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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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
一般注意事项:长期使用头孢克洛,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对病人细心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措施。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有报道,在使用头孢克洛治疗时,发现库姆斯试验呈直接阳性。必须认识到,例如在血液学研究或在输血的交叉配血过程中(当进行抗球蛋白试验时)或对其母亲在分娩前服过头孢菌素的新生儿进行库姆斯氏试验,库姆斯氏试验呈阳性可能与药物有关。存在严重道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受损病人,剂量通常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头孢克洛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研究。对于有胃肠道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使用抗生素(包括头孢菌素)要慎重。警告: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它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它药物过敏。如果本品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病人,要加以注意,因为文献清楚地报道在B内酰胺类抗生索中会产生交叉过敏(包括过敏反应)。如果发生对头孢克洛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如果有必要,应使用适当的药物(例如加压胺、抗组胺药或皮质类固醇类药)来治疗。对于显示某种类型过敏(尤其对药物)的病人,应慎用抗生索(包括头孢克洛)。已有报道,实际上使用所有的广谱抗生素(包含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半合成青霉素和头孢菌素),都会产生伪膜性结肠炎。因此,若使用抗生素的病人发生腹泻,考虑到这一种诊断是很重要的。这种结肠炎的程度从轻微至危及生命,程度不同,对于轻微的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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