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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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硫唑嘌呤。化学名称: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7N7O2S分子量:2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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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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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国药准字H2000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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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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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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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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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可致畸胎,孕妇忌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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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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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体内几乎全部转变成6-巯基嘌呤而起作用。由于其转变过程较慢,因而发挥作用缓慢。它能抑制Friend白血病,抑制病毒对小鼠的感染,使脾脏肿大得到抑制,使脾脏及血浆内病毒滴度下降。大鼠长期腹腔注射本品达4~5个月时出现体重下降、严重贫血和网织细胞增加。家兔于妊娠早期给予本药,可引起畸胎,主要是肢体发育受到影响。可通过对RNA代谢的干扰而具有免疫抑制作用。若小剂量长期存在于培养基中,可抑制致敏的淋巴细胞在体外的杀伤细胞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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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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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