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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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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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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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395 |
国药准字Z530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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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目赤肿痛、风痒流泪、畏光羞明、目眩、目翳、烂眼、胬肉攀睛、眼边溃烂、红眼病、沙眼、结膜炎、角膜炎、麦粒肿、霰粒肿、泪囊炎、干眼症、视疲劳、视力模糊、迎风流泪、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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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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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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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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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目赤肿痛、风痒流泪、畏光羞明、目眩、目翳、烂眼、胬肉攀睛、眼边溃烂、红眼病、沙眼、结膜炎、角膜炎、麦粒肿、霰粒肿、泪囊炎、干眼症、视疲劳、视力模糊、迎风流泪、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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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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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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