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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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连、磁石(煅)、木香、路路通。 |
本品每片含蜂胶膏、薄荷脑。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吐温80)、胡精钠、聚维酮K30(PVP)、聚乙烯醇树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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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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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63 |
国药准字Z2002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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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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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用时剪下一片直接贴于患处,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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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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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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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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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使用中如出现局部红肿、皮疹、头晕、呕吐、恶心等症状者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