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冠心病、血栓栓塞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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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ml(支)含银杏总黄酮4.5~5.5mg、双嘧达莫1.8~2.2mg;每10ml(支)含银杏总黄酮9.0~11.0mg、双嘧达莫3.6~4.4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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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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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51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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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冠心病、血栓栓塞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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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10~25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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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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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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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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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冠心病、血栓栓塞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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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有恶心、呕吐、头晕、皮肤过敏反应发生。 2、罕见心绞痛加重,一旦停药,症状立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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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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