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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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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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默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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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301 |
X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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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优点】:选择性高,疗效确切,副作用更少;半衰期长,每日只服一次;肝肾双通道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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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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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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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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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优点】:选择性高,疗效确切,副作用更少;半衰期长,每日只服一次;肝肾双通道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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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1-肾上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2-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1-受体选择性作用。 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 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 口服比索洛尔3-4小时后达到最大效应。由于半衰期为10-12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24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在2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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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与其他降压药并用增强降压作用。与利舍平,甲基多巴、氯压定等联用加重心动过缓;与利舍平联用,需先停用本品几天后才可停用利舍平。与维拉帕米、地尔硫卓联用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增强后者作用,掩盖低血糖症状(应检查血糖)。麻醉时心排血量减低,应在手术前让麻醉医师知晓本品的使用。停药时应渐减量。不可突然停用,否则可出现症状反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