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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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沙坦钾,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分子式:C22H22ClKN6O 分子量:4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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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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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301 |
国药准字H2007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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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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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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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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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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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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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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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胚胎毒性在怀孕中晚期,使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降低胎儿的肾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患病率和死亡。导致的羊水过少可能和胎儿肺发育不全和骨骼变形有关。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发现怀孕时,应尽早停用本品。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见【不良反应】。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应当注意,在肾功能不全,伴或不伴有糖尿病的患者中常见电解质平衡失衡。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的患者中进行临床研究,氯沙坦钾治疗组高钾血症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然而,几乎没有患者因高钾血症中断治疗(见【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肝功能损害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患者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患者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没有使用氯沙坦的治疗经验。因此,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禁忌接受氯沙坦治疗。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可引起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以及(罕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使用氯沙坦治疗也有类似报道。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患者,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在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使用氯沙坦应谨慎。肾移植没有在新近移植了肾脏的患者中使用氯沙坦的经验。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在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中,通过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而起作用的抗高血压药通常无效。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氯沙坦。冠心病和脑血管病如同所有其它抗高血压药,在缺血性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患者中,血压过度下降可能会导致心肌梗死或卒中。心力衰竭在伴或不伴肾功能损害的心力衰竭患者中,如同其它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存在重度动脉低血压风险,并有肾功能损害(常为急性)风险。在心力衰竭合并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重度心力衰竭患者(NYHAⅣ级)以及心力衰竭伴随有症状的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患者中,没有使用氯沙坦治疗的充分经验。因此,在这些患者人群中使用氯沙坦应谨慎。氯沙坦与b阻滞剂合用时应谨慎。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性心肌病如同其它血管扩张剂,在患有主动脉狭窄或二尖瓣狭窄或梗阻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中,应特别注意。赋形剂该药中含有乳糖。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患者、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应服用该药。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双重阻断有证据表明,联合应用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可增加低血压、高钾血症及肾功能降低(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的风险。因此,不推荐通过联合使用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达到双重阻断RAAS(见【药物相互作用】)。如果认为双重阻断疗法确实必要,则只应在专家监督下进行并频繁密切监测肾功能、电解质和血压。在糖尿病肾病患者中不应联合使用ACE-抑制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