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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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普伐他汀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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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原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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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301 |
国药准字H200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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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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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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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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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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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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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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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品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普伐他汀。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使用普伐他汀需谨慎。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则停用普伐他汀。2.普伐他汀和其他同类药物,罕见引起横纹肌溶解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普伐他汀可引起无并发症的肌痛。肌病表现为肌肉压痛或者关节附近肌无力,并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达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弥散性肌痛、肌肉压痛或者肌肉无力,和/或CPK显著升高的患者,需考虑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现肌肉疼痛、压痛或者肌肉无力,特别是伴有乏力或发热,需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出现CPK明显升高,怀疑有肌病或者确诊有肌病,停用普伐他汀。若患者出现急性或严重的会导致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如败血症、低血压、大手术、创伤;重症代谢性、内分泌疾病,电解质紊乱;未控制的癫痫等情况,暂停使用普伐他汀。3.同时使用红霉素、环孢霉素、烟酸、贝特类药物,可增加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引起肌病的可能性。临床试验发现,联合药物治疗组患者的CPK水平升高和因骨骼肌肉症状而停药的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组、单用吉非贝齐组、单用普伐他汀组相比有升高的趋势。单用贝特类药物治疗偶有肌病发生。除非联合用药的降脂作用的益处明显大于它们的危害,一般情况下,普伐他汀不应与贝特类药物合用。4.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效果尚未确定。有报告认为该类患者由于缺乏LDL受体,故疗效较差。5.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每日口服本品20mg,虽未见明显药代动力学变化,但AUC及半衰期有轻微升高。若肾功能不良患者以该剂量服用应予以严密观察。6.内分泌功能: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干扰胆固醇的合成并使血液中胆固醇的浓度降低,理论上可能会影响肾上腺和类固醇性激素的合成。临床试验中,本品对男子和绝经期妇女的类固醇性激素合成影响结果不同。在一项21名男性参加的试验中,经16周本品40mg治疗后睾丸酮对绒膜促性腺激素的反应显著下降(p<0.004)。然后≥50%的患者睾丸酮水平并未下降。对精子生成及生育的影响尚未无足够的研究资料,使用本品后内分泌功能下降的患者应予以适当的评价,与其他可能降低类固醇激素水平的药物合用时更应特别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