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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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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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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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632 |
国药准字H2005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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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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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
口服,不可咀嚼。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次20mg,一日1~2次。每日晨起或早晚各一次吞服。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症状较轻患者,可用10mg或遵医嘱。2.胃食管反流病:-次20mg,一日1~2次。每日晨起或早晚各-次吞服。疗程遵医嘱。症状控制后,可用10mg,或遵医嘱。3.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次60mg,一8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mg~120mgo若--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时,应分两次服用。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每日用量10mg20mg。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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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已知对奥美拉唑、其他苯并咪唑类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超敏反应可能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肾炎和荨麻疹。 2.与其他质子泵抑制剂-样,奧美拉唑不能与奈非那韦、利匹韦林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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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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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国内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尚无本品在孕妇中实施的充分且控制良好的对照研究。现有的流行病学数据未能证明妊娠早期使用奥美拉唑会增加重大先天致畸风险或导致其他不良妊娠结果。由于在大鼠研究中观察到高剂量艾司奥美拉唑镁对发育中的骨賂具有影响,因此只有对胎儿的潜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应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哺乳期:奥美拉唑可被分泌入乳汁,但尚无奥美拉唑对母乳喂养婴L或对泌乳量影响的临床数据。在考虑母乳喂养对婴幼J发育和健康的同时,应衡量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或母体基础疾病对母乳喂养婴幼儿的潜在不利影响,只有当获益大于潜在风险时可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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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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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质子泵抑制剂。本品为脂溶性弱碱性药物,易浓集于酸性环境中,因此口服后可特异地分布于胃黏膜壁细胞的分泌小管中,并在此高酸环境下转化为亚磺酰胺的活性形式,然后通过二硫键与壁细胞分泌膜中的H+,K+-ATP酶(又称质子泵)的巯基呈不可逆性的结合,生成亚磺酰胺与质子泵的复合物,从而抑制该酶活性,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因此本品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胃酸分泌具有强而持久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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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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