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强硬性脊椎炎及痛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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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76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强硬性脊椎炎及痛风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毫克(1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 成分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强硬性脊椎炎及痛风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