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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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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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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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318 |
国药准字H2002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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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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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 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
成年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次一片),每天一次,早饭后服用。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每次10mg(每次二片),每日一次,早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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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2.怀孕妇女禁用。 3.由于会引起血压过低等症状,故高空作业、驾驶机动车及操作机器工作时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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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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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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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西尼地平在某些病人(约为6.86%)出现的不良反应见下表:不满0.1~5%不满0.1%泌尿系统尿频、尿酸、肌酸、尿酸氮上升、尿蛋白阳性尿沉渣阳性神经系统头痛、头晕、肩肌肉僵硬发困、失眠、手颤动、健忘循环系统面色潮红、心悸、燥热、心电图异常(ST段减低、T波逆转)、低血压胸痛、畏寒、期外收缩、性功能障碍消化系统AST、ALT、y-GTP上升等肝功能异常、呕吐、腹痛、口渴便秘、腹胀血液系统白细胞数、嗜中性白细胞异常血小板减少、红细胞、红细胞比容、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异常过敏药疹瘙痒感其他浮肿、疲倦、血清胆固醇上升、血清K和P的异常眼部干燥、充血、腓肠肌痉挛、味觉异常、尿糖阳性、空腹时血糖、总蛋白、血清Ca和CRP异常若出现以上异常,应及时询问医生并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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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
老年患者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药物的治疗反应。与地高辛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地高辛的毒性反应。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西尼地平时,血浆西尼地平的浓度会增加,故应慎用。西尼地平在肝脏中代谢,故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注意:-抑制CYP3A4同工酶的药物,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和氟西汀-CYP3A4同工酶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利福平-需CYP3A4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抑制或诱导CYP2C19同工酶的药物-需CYP2C19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S-美芬妥英和奥美拉唑葡萄汁可增加西尼地平的血药浓度,故两者不能合用。育龄妇女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对下述情况时不推荐使用钙拮抗剂:-不稳定型心绞痛-1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对钙拮抗剂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史者慎用。在治疗开始、用药剂量增加,能够加剧咽痛的症状。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与β-阻滞剂联合用药时慎用,特别是患有左心室功能不全者。芬太尼麻醉时,建议术前36小时停止服用硝苯吡啶,及其它二氢吡啶类衍生物。因突然停止给予钙拮抗剂可能引起病情恶化,故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并充分观察症状后停药.用量减至5mg时请使用其他药物。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