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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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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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尼普洛外用药品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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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958 |
H20150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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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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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贴用于患部关节或疼痛部位,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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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1 15岁以下儿童禁用。2 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3 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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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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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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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本品为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通过抑制环氧化酶活性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解除内源性前列腺素的致炎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对因外伤或风湿病引起的炎症,本品可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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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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