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药材浸膏(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 |
|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黄石市力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958 |
国药准字Z4202023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麝香壮骨膏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开放性伤口忌用。4.对麝香壮骨膏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麝香壮骨膏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
| 药理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皮肤病者慎用麝香壮骨膏。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8.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或皮肤红痒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麝香壮骨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