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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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曲安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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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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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958 |
国药准字H1096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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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湿疹、异位性皮炎、荨麻疹、斑秃、银屑病、结肠炎、红斑狼疮、硬皮病、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天疱疮、大疱性类天疱疮、剥脱性皮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肿瘤、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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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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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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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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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湿疹、异位性皮炎、荨麻疹、斑秃、银屑病、结肠炎、红斑狼疮、硬皮病、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天疱疮、大疱性类天疱疮、剥脱性皮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肿瘤、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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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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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1.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2.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过少。3.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5.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6.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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