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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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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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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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489 |
国药准字H2006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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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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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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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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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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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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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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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⒈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小儿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⒉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⒊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⒋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⒌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⒍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⒎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⒏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⒐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