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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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分子量:C10H17N·H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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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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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599 |
国药准字H4102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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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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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抗病毒,成人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9~12岁小儿,每12小时口服100mg;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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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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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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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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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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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