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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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主要成份是舒林酸,化学名为(Z)-5-氟-2-甲基-1-[(4-甲亚硫酰苯基)亚甲基]-1H-茚-3-醋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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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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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667 |
国药准字H3302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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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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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成人常用量:口服抗风湿一次0.2g,早晚各1次;镇痛首次0.2g,8小时后重复。2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2.25mg/kg,一日2次,每日剂量不得超过6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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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或曾有溃疡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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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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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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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1.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上腹痛、腹胀、消化不良、恶心、腹泻、便秘、纳差等,发生消化道溃疡者较少。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一般极少发生,主要有头晕、头痛、嗜睡、失眠。3.骨髓抑制、急性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无菌性脑膜炎、肝损害和史蒂文撕-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则罕见。4.其它:偶见皮疹、瘙痒、急躁、忧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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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有消化性溃疡史,目前无活动性溃疡的患者需在严密观察下使用本品。2.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大便潜血、血象、肝肾功能。3.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