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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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孟多酯钠, |
本品为消旋山莨菪碱加盐酸适量,并加氯化钠适量使成等渗的灭菌水溶液。含盐酸。消旋山莨菪碱(C17H23NO4.HCl)应为标示量的85.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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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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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511 |
国药准字H11021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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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 |
感染性休克、内脏绞痛(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病急性穿孔所致腹痛)、胆绞痛、肾绞痛、急性微循环障碍、有机磷中毒(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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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徐缓静脉注射(3~5分钟)或静脉滴注。成人一日剂量为2.0~8.0g,分3~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皮肤感染、无并发症的肺炎和尿路感染,每6小时0.5~1g即可。肾功能减退者可按肌酐清除率计算剂量。先予以首剂饱和量(1~2g),以后肌酐清除率大于50m1/分钟者每6小时给予2g,清除率为25~50ml/分钟和10~25m1/分钟者,剂量分别为每6小时和每12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低于10m1/分钟者每24小时0.5g。1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小儿,根据感染程度,一日剂量为按体重50~10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一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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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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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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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 |
感染性休克、内脏绞痛(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病急性穿孔所致腹痛)、胆绞痛、肾绞痛、急性微循环障碍、有机磷中毒(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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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7.8%,可有肌内注射区疼痛和血栓性静脉炎,后者较头孢噻吩为重。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Coombs反应阳性等,药物热偶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血清肌酐升高,多系暂时性。头孢孟多所致的可逆性肾病也有报告。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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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假膜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一0.02mg/kg,以解除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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