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
| 生产企业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517 |
国药准字Z130205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 药理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
|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候者。 3.服药中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