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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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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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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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517 |
国药准字Z2006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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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体虚、产后出血、产后贫血、产后恢复不良、产后乳汁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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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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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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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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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体虚、产后出血、产后贫血、产后恢复不良、产后乳汁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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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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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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