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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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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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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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517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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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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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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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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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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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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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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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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