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 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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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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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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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39 |
国药准字H2009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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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 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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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空腹整粒吞服,不得嚼碎或掰开服用。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初始剂量为20mg/次,最大剂量为60mg/次,一日一次。日服最大剂量不超过120mg。 3.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步调整。增加剂量前需监测患者血压。如患者症状明显,可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缩短剂量调整期。 4.停药时未观察到反跳症状,但是仍需逐步减量,并严密观察患者情况。 5.普通制剂的剂量可安全的替换成缓释制剂的剂量。例如:普通制剂30mg/次,一日三次,可替换为缓释制剂90mg/次,一日一次。 |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如果胆固醇水平明显低于目标范围,应考虑减少辛伐他汀的剂量。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20mg/日为起始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3.合并用药: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一般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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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禁用。3.禁与四氢萘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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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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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 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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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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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 2.外周水肿: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服用剂量成正比,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辨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见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 4.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