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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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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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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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799 |
国药准字H1093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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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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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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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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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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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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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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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