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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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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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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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799 |
国药准字H2002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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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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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儿童一日按体重10~15mg/kg给药,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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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 3水电解质紊乱患者。 4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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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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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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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质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双球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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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
1.克拉霉素主要在肝脏代谢及排出,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2.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出现真菌或具耐药性的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停用本药,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