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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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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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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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028 |
国药准字H20065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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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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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120mg。 建议于早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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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发生皮肤过敏;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便秘,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副作用;个别磺胺药过敏患者服本品后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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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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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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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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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格列齐特片(Ⅱ)时仍须饮食控制。 2.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尿。 3.手术等应急情况及胰岛素β-细胞失代偿时,应采用胰岛素。 4.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引起低血糖症,如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已乙哌淀、氯贝丁酯、乙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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