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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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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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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奥利司他
奥利司他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利司他。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1101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奥利司他胶囊/片:以下为成人推荐使用剂量。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胶囊一粒/一片。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长期服用本品的治疗效果(包括控制体重和改善危险因素)可以持续。病人的膳食应营养均衡,微低热能,大约30%热能来自脂肪,食物中应富含水果和蔬菜。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摄入应分布于每日三餐。没有证据表明高于每日三次,每次0.12g的剂量能增强疗效。 2、测定粪便中脂肪含量表明,本品的药效在给药后24-48小时即可显现。停止治疗后48-72小时粪便中脂肪含量便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3、尚未在肝和/或肾损害患者以及儿童患者中开展临床研究。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18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奥利司他或药物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3、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4、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5、器官移植者以及服用环孢霉素患者禁用。奥利司他会干扰抗移植排斥反应的药物。 6、未超重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1、临床研究经验: (1)本品主要引起胃肠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的吸收的药理作用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2)随膳食中脂肪成分增加,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也相应增高。病人应被告知发生胃肠道反应的可能性,以及应如何妥善处理,诸如:改善膳食结构,尤其是脂肪含量的控制。低脂膳食可减少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这有助于病人自行检测和调整脂肪摄入量。这些胃肠道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一过性的,它们在治疗早期(前3个月)出现,大部分病人只出现一过性的不良反应。 (3)通常在服用本品的病人中较多出现的胃肠道急性反应有:腹痛/腹部不适、胃肠胀气、水样便、软便、直肠痛/直肠部不适、牙体病、牙龈疾病。观察到的其它不良事件有: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头痛、月经失调、焦虑、疲乏、泌尿道感染。 (4)在一项为期4年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的分布模式与已报道的进行了1年到2年的临床研究相似,第1年胃肠道相关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相似,以后逐年递减。 2、上市后经验: (1)使用奥利司他已有罕见的转氨酶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和重度肝炎的报告,并出现肝衰竭病例,其中部分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可直接导致死亡。奥利司他还有发生罕见过敏反应的报道,主要临床表现为瘙痒、皮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和过敏性反应,出现大疱疹十分罕见。 (2)上市后监测还发现有胰腺炎的报道。 (3)上市后,病人联合服用奥利司他和抗凝血剂时,会产生凝血酶减少、INR(国际标准化比值)增加及由于用抗凝血剂治疗不平衡而导致止血参数的变化。 (4)有报道称在同时服用奥利司他和抗癫痫药的患者中会出现痉挛症状。有高草酸盐尿和草酸盐肾病报告。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中度以上脂肪肝以及曾患有胆囊疾病、肾结石、胰腺炎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在“体重指数为24对应身高体重的附表”中查找自己的身高,当体重大于等于身高对应的体重时,表明体重指数高于24,才适合服用奥利司他。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可配合低热、低脂饮食和运动持续治疗至目标体重,大部分的体重减轻发生在治疗的前6个月。如果停服奥利司他,仍需继续控制饮食和运动。如果停药后体重反弹,可以再继续服用奥利司他同时配合控制饮食和运动进行治疗。 6、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7、体重减低会增加胆石症的风险,故胆石症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 8、服用胺碘酮、法华林或其他口服抗凝血剂、服用治疗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药物以及其他减肥药物或肾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 9、建议每日服用奥利司他不超过3次。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奥利司他可能增加服用者尿结晶的风险,有肾功能不全风险的患者在服用奥利司他过程中应监测肾功能,有高草酸尿和草酸钙肾结石病史的患者服用奥利司他时应谨慎。 12、由于奥利司他上市后发生了罕见的急性肝细胞坏死或急性肝衰竭的严重肝损伤报道,其中部分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可直接导致死亡,故处方医生应指导患者主动报告服用奥利司他后出现任何肝功能障碍症状和体征,如出现食欲减退、瘙痒、黄疸、尿色深、粪便色浅、右上腹疼痛中的任何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奥利司他和其他可疑药品,并咨询医师、检测肝功能。 13、出现重度或持续性腹痛,请停药并咨询医师。这可能是严重药物反应的信号。 14、由于奥利司他可降低A、D、E、K和β-胡萝卜素的吸收,因此在服用奥利司他期间,每天服用本品2小时后或在睡前需服用一次含有这些维生素的复合维生素。经过最多不超过四年的奥利司他治疗,大部分病人维生素A、D、E、K和β-胡萝卜素水平仍在正常范围内。为了保证有足够的营养物质,可以考虑补充复合维生素。 15、应该教育病人遵从膳食指导。当本品与高脂成分饮食(比如一天2000卡热能中,超过30%的热能来源于67克以上的脂肪供给)合用时,发生胃肠道事件的可能性会增加。每日脂肪摄入量应分布在三顿主餐中。当本品与脂肪含量很高的某一餐同服时,发生胃肠道反应的可能性增加。 16、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本品在导致体重减轻的同时常常伴随着血糖控制的改善,从而允许或需要减少降糖药的剂量(如磺酰脲类药物)。 1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0.超过包装显示的有效期后,不应服用。 2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没有观察到与奥利司他相关的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在动物研究中没有出现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2)尚未研究过奥利司他是否经人乳排泌。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22、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23、药物过量: (1)在体重正常者及肥胖者中的研究显示,口服本品单剂0.8g以及每日三次每次0.4g服用15天未见有意义的不良事件。并且,肥胖者每次服用本品0.24g每日三次,连续6个月,不良事件无显著增加。 (2)上市后,未出现因过量用药而产生不良事件或产生的不良事件与推荐剂量所产生的不良事件状况相似。如果出现明显过量服用本品,应对病人作24小时观察。根据人体和动物试验,奥利司他因为抑制脂肪酶而引起的全身性反应是迅速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