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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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骨化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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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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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381 |
国药准字H20030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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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及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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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骨化三醇注射液: 1、每个病人的最佳剂量必须仔细地确定。 2、欲使骨化三醇充分发挥疗效的先决条件是基于每个病人每日摄入足够适量的钙剂。成人钙的RDA(推荐每日摄入量)为1g。 3、为保证每个病人每日摄入足够的钙,医生可开处方供给钙剂或指导病人掌握规范的饮食标准。然而,因胃肠道钙吸收提高,一些病人可能会持续低钙摄取或根本不补钙。 4、本品的推荐剂量是0.5μg(0.01μg/kg),每周3次,隔天一次。本品可作为静脉推注,在透析后从血液透析管给予。如果不能观察到理想的生化指标和临床反应,每隔2周至4周可增加剂量0.25至0.5μg。在这增加剂量期间,至少每星期检测两次血清钙和磷水平,一日发现高钙血症,应该立即停药直到血钙回复正常。大多数透析病人对0.5-3.0μg(0.01-0.05μg/kg)、每周3次的剂量有效。 5、只要溶液和容器允许,每次注射前应该肉眼检查注射剂有无变色或沉淀,每次注射后应将用剥的部分弃去。 骨化三醇胶丸: 1、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 2、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或参照有关个别适应症之详细说明)。采集血钙标本时,不能使用止血带。若血钙超过正常范围(9-11mg/100ml或2250-2750μmol/l)1mg/100ml(250μmol/l),或血肌酐大于120μmol/l,则必须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止治疗直至血钙正常。 3、在血钙增高期间,必须每日测定血钙及血磷水平。血钙正常后可服用本品,但日剂量应低于前剂量0.25μg。每日应估计钙摄入量并酌情进行调整。 4、本品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是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成人每日约800mg),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 5、因为胃肠道对钙吸收的改善,有些病人可能宜保持较低的钙摄入量。有高血钙倾向的病人,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完全不需要补钙。 6、每日钙总摄入量(如从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1000mg。 7、口服,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5μg,每日2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2)肾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μ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μ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μ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至1.0μg之间。 (3)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μ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周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如果医生决定对患有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孕妇用本品治疗时,在妊娠后期应加大剂量,在产后及哺乳期应减小剂量。 (4)老年患者:老年病人无需特殊剂量,但建议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 (5)婴儿及儿童:本品的溶液剂型适用于婴儿和儿童。如同成人一样,应在测定血钙水平的基础上确定每日最佳剂量。2岁以内的儿童,推荐的每日参考剂量为0.01-0.1μg/kg体重。 8、包装内所配备的测量管可准确地量出每个病人所需的剂量。给药体积可以以毫升或滴计:0.1ml溶液相当于0.1μg的活性成分(骨化三醇),或1滴溶液含有0.02μg骨化三醇。溶液可以先放入汤匙然后混入儿童的饮料中(如橙汁等)。用后应拧紧瓶盖。在开盖有效期内(6星期),可用滴管的盖子代替原始的螺旋盖。 骨化三醇软胶囊: 1、用法:口服,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或参照下面有关个别适应症之详细说明)。采集血钙标本时,不能使用止血带。若血钙超过正常范围(9-11mg/100ml或2250-2750μmol/l)1mg/100ml(250μmol/l),或血肌酐大于120μmol/l,则必须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止治疗直至血钙正常。在血钙增高期间,必须每日测定血钙及血磷水平,血钙正常后可服用本品,但日剂量应低于前剂量0.25μg。每日应估计钙摄入量并酌情进行调整。本品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是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成人:每日约800mg),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因为胃肠道对钙的吸收的改善,有些病人可能宜保持较低的钙摄入量。有高血钙倾向的病人,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完全不需要补钙。每日钙总摄取量(如从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1000mg。 2、用量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5μg,每日三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2)肾习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μ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μ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μ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至1.0μg之间。 (3)甲状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μ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捉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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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亦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同类药品及其任何赋形剂过敏的病人。 2、禁用于有维生素D中毒迹象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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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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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及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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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
1、使用本品患者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总结: (1)免疫系统疾病:超敏荨麻疹(未知)。 (2)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高钙血症(十分常见);食欲减退(偶见);烦渴、脱水(未知)。 (3)精神病类:情感淡漠(未知)。 (4)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头痛(常见);肌无力、感觉障碍(未知)。 (5)胃肠系统疾病:腹痛、恶心(常见);呕吐(偶见);便秘、上腹痛(未知)。 (6)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常见);红斑、瘙痒(未知)。 (7)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发育迟缓(未知)。 (8)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泌尿道感染(常见);多尿(未知)。 (9)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钙质沉着、发热、口渴(未知)。 (10)各类检查:血肌酐升高(偶见);体重降低(未知)。 2、由于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所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维生素D过量相似,如高血钙综合症或钙中毒(取决于高血钙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减退,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伴有口渴的发热,尿多,脱水,情感淡漠,发育停止以及泌尿道感染。长达15年临床使用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结果显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很低,包括高钙血症在内的发生率为0.001%或更低。 3、并发高钙和高磷血症的病人(浓度大于6mg/100ml或1.9mmol/l)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这些表现可通过放射学检查而观察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慢性高钙血症也许与血肌酐增高有关。由于骨化三醇的生物半衰期较短,其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停药或减量数天后升高的血钙即回复正常范围,这一过程要比维生素D3快许多。 4、对敏感体质的病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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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1、因为骨化三醇是强效胆骨化醇衍生物,对小肠的饮食钙和无机磷酸盐的吸收有显著影响。因此治疗期间应停用维生素D及其衍生物,以免发生可能的相加作用和高钙血症。 2、只有具备充分的监测血、尿化学的实验室设备时,才能考虑用本品治疗。任何剂型的维生素D用药过量都是危险的。治疗期间,由高反应性或过量用药引起的进行性高血钙可能会非常严重,以至于需要紧急治疗(见药物过量)。 3、慢性高钙血症能导致全身性血管钙化,肾钙质沉着、角膜和其它软组织钙化。对可疑解剖学部位进行放射学评价有助于疾病的早期检出。 4、用本品治疗期间,血清钙(mg/dl)与血清无机磷的乘积(Ca×P)不应超过70。 5、透析液钙水平等于或超过7mg%,同时过量供应饮食钙,可能会导致频繁的高血钙症发作。 6、使用洋地黄的病人,高血钙可能会促发心律失常;在这种病人应用本品时需格外小心。 7、对透析病人,应该使用非铝盐的磷酸盐结合剂来控制血清无机磷的水平和饮食磷酸盐吸收。 8、含镁的抗酸剂可能会引起长期肾透析病人的高血镁症,在本品治疗期间应当避免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9、患有肾性骨营养不良和低血钙症、对常规维生素D治疗反应差的病人,可能会对本品有反应。骨化三醇的治疗窗窄,因此,必须仔细调节每位病人的剂量,以获得满意的生化指标和临床表现的反应(见用法用量)。 10、过量给予骨化三醇会导致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因此在治疗早期调整剂量时最少每星期检查两次血钙及血磷水平。血清碱性磷酸酶降低可能说明即将发生高钙血症。一旦发生高血钙应该即时停药,直至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这可能需要花费几天至一周时间。 11、骨化三醇维持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血清钙、磷、镁和碱性磷酸酶以及24小时尿钙尿磷排量。在开始用药期间更应该经常作血清钙磷水平的检查(每周两次)。定期做眼科检查和可疑解剖学部位的放射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异位钙沉积。 9、应告知病人及其直接亲属,必须依从,剂量指导,严格服从关于钙摄取、饮食和朴钙的医嘱,避免使用未经医生同意的非处方药物。并应详细介绍上述有关高钙血症的症状,如有上述症状应就诊(见不良反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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