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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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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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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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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446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滴注时间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每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1)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 (2)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 (3)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 (4)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 (5)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 (6)血液学:紫癫、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 (7)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 (8)代谢:口渴、高血糖。 (9)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 (10)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 (11)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 (12)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 (13)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 (14)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5)特殊感觉:味觉异常。 (16)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 (17)局部:静脉炎。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金属或矿物质的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8、老年用药: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8、药物过量: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