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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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戊酸雌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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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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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381 |
国药准字H33021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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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与自然或人工绝经相关的雌激素缺乏:血管舒缩性疾病(潮热),生殖泌尿道营养性疾病(外阴阴道萎缩,性交困难,尿失禁)以及精神性疾病(睡眠障碍,衰弱);也用于预防原发性或继发性雌激素缺乏所造成的骨质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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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戊酸雌二醇片:口服给药。剂量根据个体调整,一般每日一片。根据临床情况,调整个体所需的剂量:一般而言,出现乳房发胀,易激惹的感觉表明剂量太高。如果选择的剂量尚未缓解雌激素缺乏的症状,必须增加剂量。 1、戊酸雌二醇片1mg可以根据下面的治疗方案给药: (1)间断治疗(周期性)连续20-25天后,中断所有治疗5-6天,在这一间期内将会发生撤退性出血。 (2)连续性,无任何治疗中断。 2、对于做过子宫切除手术的妇女,如果在停药期间内出现雌激素缺乏症状的再次显著的反跳,提示可能适于给予连续性,非周期性的治疗。引起的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对于没有切除子宫的妇女,每个周期必须加用至少12天的孕激素治疗,以防止出现雌激素引起的子宫内膜过度增生。 3、使用孕激素的序贯治疗必须按照下列方案进行: (1)如果以连续方式给予治疗,推荐每月至少服用12天的孕激素。 (2)如果以间断方式给予治疗,至少在雌激素治疗的最后12天内给予孕激素治疗。这样,在每个周期的停药期间内,不给予任何激素治疗。 在两种情况下,孕激素治疗停止后可能发生出血。 4、应该定期(每6个月)进行利弊权衡再评估,以便在需要时调整或放弃治疗: (1)在整个戊酸雌二醇片1mg治疗期间。 (2)由其他激素治疗转换到戊酸雌二醇片1mg。 (3)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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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下面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存在时,不应开始激素补充治疗HRT。如果在HRT用药过程中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1、妊娠和哺乳。 2、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3、已知或可疑乳腺癌。 4、已知或可疑受性激素影响的癌前病变或恶性肿瘤。 5、现有或既往有肝脏肿瘤病史良性或恶性。 6、重度肝脏疾病。 7、急性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中风、 8、活动性深静脉血栓形成、血栓栓塞性疾病,或有记录的这些疾病的病史。 9、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 10、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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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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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与自然或人工绝经相关的雌激素缺乏:血管舒缩性疾病(潮热),生殖泌尿道营养性疾病(外阴阴道萎缩,性交困难,尿失禁)以及精神性疾病(睡眠障碍,衰弱);也用于预防原发性或继发性雌激素缺乏所造成的骨质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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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
少数病例可有乳房胀感、胃部不适、恶心、头痛、体重和性欲改变、不规则阴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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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1、开始治疗前,在决定患者治疗的个体利益/风险时,应考虑下列提到的所有情况/风险。 在使用HRT时,如果发现有禁忌症以及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治疗。 (1)如果首次出现偏头痛或频繁而异常重度的头痛,或有其它可能是脑血管阻塞的先兆症状时。 (2)妊娠期间或以前使用性甾体激素时首次发生的胆汁淤积性黄疸或胆汁淤积性瘙痒,出现复发。 (3)出现或者怀疑出现血栓症状。 2、在以下情况或危险因素出现或恶化时,应该再次进行个体利益/风险分析,并考虑停止治疗的可能必要性。 (1)静脉血栓栓塞: ①随机对照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均表明,形成静脉血栓栓塞(VTE)的相对风险增加,如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因此给有VTE风险因素的妇女进行激素替代治疗(HRT)前应与患者商量以仔细权衡利弊。 ②公认的VTE危险因素包括个人史,家族史(直系亲属在相对较早的年龄时发生过vTE可能提示有遗传倾向)及重度肥胖。VTE的风险也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静脉曲张在TE中的可能作用没有定论。 ③长时间制动、较大的择期或创伤后手术、或严重外伤时,VTE的风险可以暂时增加。根据具体情况和制动时间,应考虑暂时停用HRT。 (2)动脉血栓栓塞:持续使用结合型雌激素(CEE)和醋酸甲羟孕酮(MPA)的两项大规模临床试验表明,冠心病(CHD)的危险性在治疗第一年可能增加并且此后无益处。一项单独使用CEE的大规模临床试验表明,年龄50-59的妇女中CHD发生率有潜在的降低,但在所有研究人群中无总体的益处。CEE单独用药或与MPA联合用药的两个大规模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作为次要观察指标的中风的风险增加率为30-40%。不能确定其他HRT产品或非口服给药途径的产品是否可观察到上述结果。 (3)胆囊疾病:已知雌激素可以增加胆结石的发生。某些妇女在雌激素治疗期间易发生胆囊疾病。 (4)痴呆:使用含有CEE制剂的临床研究中有限的证据表明,在65岁或65岁以上的妇女中使用激素治疗很可能增加痴呆发生的风险。在其他的研究中观察到,绝经早期开始激素治疗可能降低这种风险。不能确定其他的HRT产品是否有类似的发现。 (5)肿瘤 ①乳腺癌:临床观察报告表明,使用HRT治疗儿年的妇女诊断发现发生乳腺癌的风险增加。这些发现可能是由于早期的诊断、对先前存在的肿瘤生长的促进性效应,或二者综合作用的结果。超过50个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大部分的研究中,乳腺癌诊断总体相对风险的评估在1-2之间。治疗时间延长,相对风险增加。对于单纯雌激素产品,相对风险可能降低或不变。单独使用CEE或联合MPA持续使用的两个大规模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使用HRT治疗6年后,风险评估为0.77(95%Cl:0.59-1.01)或1.24(95%C:1.01-1.54)。尚不知道其他的HRT产品是否有类似的增加风险。在如自然绝经期的推迟、饮酒及肥胖中可观察到相似的乳腺癌的诊断风险增加。停止HRT治疗几年后,增加的风险消失。大部分的研究已报告,在当前或近期进行过HRT治疗的患者诊断出的肿瘤比未进行HRT治疗的患者中发现的肿瘤分化程度更高。乳腺外扩散的数据不具有结论性。HRT增强乳房X线照相术成像的强度,在一些病例中,这可能会对乳腺癌的放射学检测产生不利的影响。 ②子官内膜癌:长期使用无对抗的雌激素会增加发生内膜增生或内膜癌的风险。研究表明,在治疗方案中加入适当的孕激素,可以消除这种风险的增加。 ③卵巢癌:一项流行病学研究发现,长期(超过10年)接受雌激素替代疗法ERT的妇女卵巢癌的风险稍有增加,然而15项研究的荟萃分析没有发现接受ERT的妇女风险增加。因此不清楚ERT对卵巢癌的影响。 ④肝脏肿瘤:使用激素,如戊酸雌二醇片中所含的成份后,在罕见病例观察到肝脏良性肿瘤,甚至在更罕见的病例观察到肝脏恶性肿瘤。在个别病例这些肿瘤导致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如果发生上腹疼痛,肝脏肿大或腹腔内出血的体征,鉴别诊断应考虑肝脏肿瘤。 3、尚未确定使用HRT与发生临床高血压之间的一般关系。有报道,使用HRT的妇女血压轻微升高,但有临床意义的升高罕见。然而,一般如果个别病例使用HRT期间发生持续性的有临床意义的高血压,应考虑停止HRT。非重度的肝功能异常,包括高胆红素血症如Dubin-Johnson综合征或Rotor综合征,均需密切监测并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指标的恶化,应停止HRT。 4、甘油三酯中度升高的妇女需要特别的监测。这些妇女使用HRT可能会使甘油三酯的水平进步升高,从而有发生急性胰腺炎的危险。 5、虽然HRT可能对外周胰岛素抵抗和糖耐量有影响,但糖尿病患者使用HRT时通常不需要改变治疗方案。但对使用HRT的糖尿病妇女应仔细监测。 6、某些患者在使用HRT时可以发生雌激素刺激的不良反应,如异常的子官出血。治疗期间发生频繁或持续异常的子宫出血时应进行子宫内膜检查。 7、在雌激素的影响下,子宫平滑肌瘤(肌瘤)的体积可能增大。如果观察到这种情况,应该中止治疗。 8、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子宫内膜异位症被激活,建议中止治疗。 9、如果疑有泌乳素瘤,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 10、偶尔发生黄褐斑,尤其是有妊娠黄褐斑病史的妇女。有黄褐斑倾向的妇女,在使用HRT期间应避免阳光或紫外线照射。 11、有报告在使用HRT时以下情况可能发生或恶化。虽然与使用HRT有关的证据不是结论性的,有以下情况的妇女在接受HRT时仍应被仔细监测:痫、哮喘、偏头痛、良性乳腺疾病、卟啉症、耳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小舞蹈病。 12、在有遗传性血管水肿的妇女中,外源性雌激素可能诱导或加重血管性水肿症状。 13、医学检查/咨询:在开始或重新使用HRT前,应该按照禁忌和注意事项全面询问病史并进行体格检查,并定期复查。这些检查的频率和内容,应根据已建立的临床规范进行,并根据每一位妇女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要包括盆腔器官。这些检查包括常规官颈细胞学,腹部,乳腺和血压。 14、配伍禁忌:不适用。 15、使用/操作指导:无。 16、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未观察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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