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查看说明书
盐酸四环素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头孢哌酮钠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230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盆腔感染等,后两者宜与抗厌氧菌药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可供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般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一次2~3g,每8小时1次。接受血液透析者,透析后应补给1次剂量。成人一日剂量不超过9g,但在免疫缺陷病人有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大至每日12g。小儿常用量:每日50~2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制备肌内注射液,每1g药物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及l2%利多卡因注射液1ml,其浓度为250mg/ml。静脉徐缓注射者,每1g药物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40ml溶解;供静脉滴注者,取1~2g头孢哌酮溶解于100~2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其他稀释液中,最后药物浓度为5~25mg/ml。每1g头孢哌酮的钠含量为1.5mmol(34mg)。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及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和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盆腔感染等,后两者宜与抗厌氧菌药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头孢哌酮为第三代头孢菌素,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枸橼酸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对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鼠伤寒杆菌和不动杆菌属等的作用较差。流感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本品治疗婴儿感染也获较好疗效,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的研究尚缺乏资料。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3肝病和(或)胆道梗阻病人,半衰期延长(病情严重者延长2~4倍),尿中头孢哌酮排泄量增多;但肝病、胆道梗阻严重或同时有肾功能减退者,胆汁中仍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给药剂量须予适当调整,且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如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时,每天给药剂量不应超过2g。 4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长期应用头孢哌酮可引起二重感染。 6交叉过敏: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